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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资源与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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突出了 知识产权新闻-FindLaw提供有关问题、争议和裁决的最新信息。 的指导方针 非营利性教育机构课堂复制指南 米勒图书馆关于版权的声明 联邦版权法规定了版权作品的复制。受版权法管辖的作品包括书籍、照片、音乐、戏剧、视频和雕塑,以及软件、多媒体和数据库。版权作品不论以何种媒介创作或复制,均受保护;因此,版权延伸到数字作品和转化为数字格式的作品。受版权保护的作品不限于那些附有版权声明的作品。版权法的变化表明,自1989年3月1日以来出版的作品不需要带有版权声明,就可以受到法律的保护。 “合理使用”原则允许有限的(二)为教学、研究目的,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复制其作品的。此外,图书馆和档案馆复制受版权保护的作品也有特别的限制和豁免。 合理使用的概念及其适用取决于个别情况的事实。法律正在演变,因此没有明确的界线来界定哪些使用是公平的,哪些是不公平的。由美国作家联盟(the Authors League of America,简称the美国出版商协会,一个由教育机构和组织组成的特别委员会,可以帮助确定你的复印需求是否在合理使用原则的范围内。如有疑问,请参考课堂复制的指导方针和其他可用的资料。对于某些作品,也可以向版权许可中心(CCC)寻求许可,该中心将对能够给予许可的作品收费。版权许可中心可通过www.copyright.com. |
立法及主要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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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营利性教育机构课堂复印书刊指南以下指导方针的目的是根据第2223号决议第106节的规定,阐明教育公平使用的最低标准,而不是最高标准。双方同意,决定允许复制教育目的范围的条件可能在未来发生变化;这些准则所允许的某些类型的复制在将来可能不被允许;反过来说,在未来,在这些指导方针下不允许的其他类型的复制可能会在修订的指导方针下被允许。此外,以下指导方针的声明并不是要限制根据司法判决的合理使用标准所允许的复制类型,这些复制类型在《版权修订法案》第107节中有说明。在某些情况下,不符合下列准则的复制,在合理使用的标准下是可以被允许的。 的指导方针 一、教师单张抄送 教师可根据其学术研究或教学或备课的个人要求,制作以下任何一份副本:
- A.书中的一章;
- B.一篇来自期刊或报纸的文章;
- C.短篇小说、短文或短诗,不论是否出自集体作品;
- D.书、期刊或报纸上的图表、图表、图表、图画、漫画或图片;
2多份副本供课堂使用授课教师可制作多份副本(在任何情况下,每名学生不得超过一份),供课堂使用或讨论;提供:
- A.复制符合以下定义的简洁性和自发性检验标准;而且,
- B.满足以下定义的累积效应试验;而且,
- C.每一份副本包含一份版权声明
- 定义
- 简洁
- (i)诗歌:(a)不超过250字的整首诗,且打印在不超过两页纸上;(b)较长的诗,不超过250字的节选。
- (ii)散文:(a)不超过2500字的完整文章、故事或文章;(b)不超过1000字或不超过作品10%的散文作品的节选,以字数较少者为准,但无论如何不得少于500字。
[以上“i”和“ii”中所述的每一个数字限制都可以扩大,以允许完成一首未完成的诗的一行或一段未完成的散文。]
- 插图:每本书或每期期刊一幅图表、图表、图解、图画、漫画或图画。
- (iv)“特别”作品:某些诗歌、散文或“诗性散文”的作品往往结合了语言和插图,这些作品有时是为儿童创作的,有时是为更普通的观众创作的,但它们的作品总数不足2500部。尽管上述“特殊作品”不得全部复制;但摘录不得超过该专题著作已发表页数的两页,并不得超过该专题著作正文中所载作品的10%,方可转载。
- 自发性
- (i)抄写是教师个人的想法和灵感。
- (ii)使用该作品的灵感和决定,以及为达到最大教学效果而使用该作品的时机非常及时,因此期望对许可请求及时作出答复是不合理的。
- 累积效应
- (i)复印资料只适用于复印资料的学校的一门课程。
- (二)同一作者的短诗、文章、故事、短文或选段不得超过一篇,同一学期集体著作或期刊的选段不得超过三篇。
- (iii)在一个学期内,同一门课程的抄写次数不得超过九次。
[上述“ii”和“iii”的限制不适用于当前的新闻期刊和报纸以及其他期刊的当前新闻栏目。]
3关于上文第I和II项的禁止 尽管有上述任何一项,下列行为应被禁止:
- A.抄写不得用于创作、代替或替代选集、汇编或集体作品。不论是否累积或复制并单独使用各种作品的副本或摘录,都可能发生这种替换或替代。
- 在学习或教学过程中,不得复制或摘自“消耗品”作品。这些包括练习册、练习、标准化考试、考试手册、答题纸和类似的消耗性材料。
- C.复制不得:
- (a)代替购买书籍、出版商的再版或期刊;
- (b)由上级领导;
- (c)由同一教师每学期重复同一题目。
- D.除复印的实际费用外,不向学生收取任何费用。
1976年3月19日同意。版权法修订特设委员会:谢尔登·艾略特·斯坦巴赫。 美国作家-出版商集团和作家联盟,IRWIN KARP,法律顾问。 ALEXANDER C. HOFFMAN,版权委员会主席。 |